心肺復甦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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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肺復甦的禁忌症包括:

      1、患者的呼吸、心跳是存在的,或者經過治療之後呼吸、心跳已經恢復,這種情況是沒有必要做心肺復甦術的。

心肺復甦禁忌症

      2、胸廓的或者胸腔的一些損傷,如開放性的損傷、血氣胸、肋骨骨折、胸廓畸形、心包填塞、心包積液等,這些情況也不適宜直接在胸部做胸外心臟按壓。

      3、已經很明確的心、肺、腦、腎等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情況下,已經無法逆轉的,是不必要做心肺復甦術的。

心肺復甦禁忌症 第2張

      4、惡病質或腫瘤晚期的病人,即使急性呼吸、心跳驟停,也沒有必要做心肺復甦術。但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實施,如果患者的家屬還是強烈要求積極治療,根據情況還是給予心肺復甦術。

心肺復甦禁忌症 第3張

       心搏驟停一旦發生,如得不到即刻及時地搶救復甦,4~6min後會造成患者腦和其他人體重要器官組織的不可逆的損害,因此心搏驟停後的心肺復甦(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必須在現場立即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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