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辦養老機構收費由經營者自主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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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進一步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本市將全面開放養老服務市場,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養老領域,爲老年人、殘疾人提供養護服務的核定行業開展連鎖經營的,可享工商登記綠色通道。同時,本市將進一步推動公辦民營、公建民營的運營模式,到2020年,政府運營的養老牀位數佔本市養老牀位總數的比例將不超過50%。

北京市民辦養老機構收費由經營者自主確定

在行業准入方面,從事養老服務的市場經營主體辦理工商登記可在同一區級行政區域內通過綠色通道集中辦理登記註冊。在民政部門登記爲社會服務機構的,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其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非本市投資者舉辦養老服務項目與本市投資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同時鼓勵境外投資者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

政府將通過購買服務、無償提供設施、給予一次性開辦補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建設、運營養老照料中心和社區養老服務驛站,整合社區商業、醫療、家政、物業等服務資源,爲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居家養老服務。同時,合理規劃醫療康復式、集中護理式、居家社區式三大類設施,打造“醫療機構-康復院-護理院-社區護理站-家庭”緊密銜接的醫療、康復、護理、照護服務鏈條。

對於民辦養老機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經營者自主確定,民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做好監測分析。對於政府運營的養老機構基本養老服務費,以扣除政府投入、社會捐贈後的實際服務成本爲依據,按照非營利原則,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對於以公建民營等方式運營的養老機構,採用招投標、委託運營等競爭性方式確定運營方,具體服務收費標準由運營方依據委託協議等合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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